一个朋友说,校园就是寒冷和炎热,空气中浆果的味道和飞舞的唾沫星子。
高一。
我喜欢用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来形容我的十六岁。
鲁迅说第一个把花比作女子的是天才。
那么十六岁的青春一定也是个像桃花般姣好的女子。
在这个落英缤纷的流年里,校园便是一场与理想做赌注的局。
当教学楼的灯火阑珊,我这颗棋子只愿在平静的夜里高谈阔论起我的理想来。因为当你说的时候,没有人知道你是谁。
当初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,已经被回忆载在车上走远,无力承担的遗憾,终于不再承担。
可这样胆小的我,不彷徨,更不绝望,我用安之若素来形容我的校园生活。
和要好的同学在晨曦中呼吸纯净的天;隔窗看大雾弥漫,一栋栋楼若隐若现;趴在阳台上,城中的灯火明明暗暗;在某个下午,一起吃最没营养的泡面……
我知道学习很累,每天有背不完的之乎者也。所以我发现,最让我感动
是那些树,那些花,因为只有它们,无怨无悔。
我不是英雄,我只是芸芸众生里的小人物。抱怨并不是不满,只是对某个时代一点点苍白的无奈。
我还是喜欢校园里的雨,他没有“南朝六百八十寺,多少楼台烟雨中”的骄奢,它只是从直直的高空落下来,义无反顾,带着青春的鼓点。雨,淹没了同学们笑谈,淹没了书本的铅字,淹没了在雨中白衣少年撑伞的臆念,淹没了一切堕落与乐观。
听,它只是首悲伤而落寞的歌。
但却不是郭敬明45°角仰望天空触摸忧伤的寂寞,只是一种心情罢了,一种在校园、在雨中的心情罢了,不冰凉,也不温暖。但如果,雨后晴天,仰望有澄澈的蓝,我的心情又必然是快乐的。我们在雨中遗失的,只是信仰而已。
我哭过很多次,也笑过很多次,我把每一种心情都用粉笔牢记。其实我们把最明媚的青春都刻在了校园灰白的墙壁上,当触摸着那些凹凸不平的石灰时,就像触摸到了理想一样明快。我慢慢的往前滑,时光就随着我的指尖一而过。
高一,我把我比作张爱玲的樟脑,甜而稳妥。
然后……然后……
高一结束了,我的十七岁拉着青春轰轰烈烈的向我奔来……
三毛说过,我笑,便灿若桃花,任他是谁,定是能感动人的。十七岁的校园啊, 一定也是灿若桃花吧。
“那些没看过的繁荣
那些理想的恢弘
总有一天和我们相逢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