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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邡市职业中专学校设备管理制度

未知 0次 2011.09.11 49:06

 

1、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必须加强管理,充分发挥其效益。后勤处是学校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,负责统筹管理全校范围内的教育、教学、学习、生活和公共设施等全部设备,并对校长负责;学校设备部主要管理教学设备、实作设备和电教设备等。

2、学校的设备管理贯彻“统一领导,归口管理,层层负责”的原则。学校各使用部门在设备的使用、保管、保养业务上对设备主管部门负责,要有专人分工负责此项工作。

3、学校设备管理区域划分:行政办公室(综合大楼、校领导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各处室、专业部、教师办公室、校园文化设施设备);教务处(教学区、教室、实训室、功能室、运动场以及其他教学用场地);学生处(学生生活区、寝室、门卫室、医务室、治安室、心理咨询室、传染病隔离室等);后勤处(水电室、维修室、库房、教工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地带等);学生服务中心(食堂、小卖部、澡堂、洗衣房等);职教中心(本中心所用办公室、教室、会议室、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场地);设备部(实训室、实训设备、电教设备、监控设备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设备);专业部(本专业部所处大楼、办公室、教室、寝室、实训室);教学班(本班教室、寝室、公区)。

4、学校设备一般不外借,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校长批准,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借出。归还时,有关人员应认真检查,如有损坏、丢失,应照价赔偿。

5、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,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,报设备主管部门,经技术鉴定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。报废设备一律由设备主管部门作价处理,收入交财务部门。

6、设备发生丢失、损坏及其它事故时,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,写出专门报告,由主管校长处理。各种工具的正常磨损,更换时应以旧换新。

7、不经常使用的设备的附件交由库房保管,其他由专人保管。

8、领导不重视、不严格执行规定,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物资、设备被盗、丢失或火灾;财务核销未经验收的单据或不具备出库手续的单据;设备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时间核对帐、物,不向学校报告;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的损坏、丢失、被盗;库房管理员未及时入帐和帐、物不清或对物资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或使用不当造成事故;采购人员不按采购计划,自作主张,造成采购物资浪费或采购设备时说明书、图纸等技术资料不全;使用部门不作深入调查研究、认真比较、论证,造成采购设备不适用、价格过高、质量低劣或发现问题不及时退换、索赔造成损失等情况发生时,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受到相应的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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